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嘉兴港区工业水厂扩容工程(8万吨/日)(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嘉兴港区工业水厂扩容工程(8万吨/日)
建设单位:嘉兴市港区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港区亭子桥村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1月8日(20个工作日)
验收意见
验收报告 嘉兴市港区供水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