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区工业水厂扩容工程(8万吨/日)(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2年10月12日 53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嘉兴港区工业水厂扩容工程(8万吨/日)(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嘉兴港区工业水厂扩容工程(8万吨/日)

建设单位:嘉兴市港区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设地点浙江省嘉兴港区亭子桥村

公示时间:20221012~202211月8日(20个工作日)

验收意见

验收报告 嘉兴市港区供水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