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嘉兴景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装饰条3000吨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嘉兴景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装饰条3000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嘉兴景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广陈镇广中南路333号四幢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26日(20个工作日)
验收意见
景迈验收报告(1)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