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大森新材料(嘉兴)有限公司年产功能性塑料制品1000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大森新材料(嘉兴)有限公司年产功能性塑料制品1000吨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大森新材料(嘉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振业路333号16号楼401室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30日(20个工作日)
大森验收意见
大森(阶段性)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