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平湖市鑫腾龙洁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200吨、淋浴房5000套、木制品1000立方米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平湖市鑫腾龙洁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200吨、淋浴房5000套、木制品1000立方米建设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平湖市鑫腾龙洁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工路1353号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24日(20个工作日)
验收意见(鑫腾龙)
(平湖市鑫腾龙洁具有限公司)自主验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