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宏越童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各类童车配件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04月22日 08:26 41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要求,对平湖市宏越童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各类童车配件项目竣工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受公众的监

项目名称:平湖市宏越童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各类童车配件项目

位:平湖市宏越童车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平湖市新仓镇童车产业两创中心(平廊公路中华南段139号内第10幢)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20日(20个工作日)

验收意见(宏越童车)

(平湖市宏越童车配件有限公司)自主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