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平湖市林埭镇海通塑胶五金厂年产100万个金属零部件、500万个服装辅料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平湖市林埭镇海通塑胶五金厂年产100万个金属零部件、500万个服装辅料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平湖市林埭镇海通塑胶五金厂
建设地点:嘉兴市平湖市林埭镇01省道新庄段8号北面第一栋厂房
公示时间:2024年3月9日~2024年5月8日(20个工作日)
海通验收意见
海通塑胶五金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