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废水浓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废水浓缩项目
建设单位: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丰华路618号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3日~2022年10月13日(20个工作日)
尼得科盖普美-废水浓缩验收意见
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废水浓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评审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