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废水浓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2年09月13日 37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废水浓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废水浓缩项目

建设单位: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

设地点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丰华路618

公示时间:2022913~202210月13日(20个工作日)

尼得科盖普美-废水浓缩验收意见

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废水浓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评审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