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壳牌化工石油有限公司车用尿素溶液生产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2022年05月04日 45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壳牌化工石油有限公司车用尿素溶液生产项目环保设备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壳牌化工石油有限公司车用尿素溶液生产项目

地点: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老沪杭路353号

项目概况:浙江壳牌化工石油有限公司投资3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2万元),位于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老沪杭路353号,利用东北侧灌装车间内东北侧300平方米的闲置区域,购买调配罐、均质罐、纯水处理系统等设备,实施车用尿素溶液生产项目。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由厂内污水预处理设施(化粪池、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微动力生化+沉淀)、隔油、沉淀池)进行预处理;吨桶清洗、地面冲洗、反冲洗废水由厂内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微动力生化+沉淀池)、隔油、沉淀池)进行预处理。尿素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建设单位:浙江壳牌化工石油有限公司

竣工时间:202254~5月30日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12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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