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浙江博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码头蝶变跃升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浙江博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码头蝶变跃升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博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林埭镇虹埝港东南侧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24日(20个工作日)
博宏新材料码头验收意见
博宏新材料码头项目三同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