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涛强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汽车零部件及五金制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21年07月05日 73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平湖市涛强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汽车零部件及五金制品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目名称:平湖市涛强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汽车零部件及五金制品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平湖市涛强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址:平湖市新埭镇洁兴路111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7月5~2021年8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涛强机械验收意见(1)

涛强机械验收最终版 - 副本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