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平湖市佳正五金厂年产液压系统配件2万只、医疗器具配件70万只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湖市佳正五金厂年产液压系统配件2万只、医疗器具配件70万只项目
建设单位:平湖市佳正五金厂
建设地点: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11组1幢底楼西侧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1日~2021年8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佳正五金验收意见
平湖市佳正五金厂验收监测报告(1) -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