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众川机械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配件 1000 吨、模具100 套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1年01月22日 77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平湖市众川机械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配件 1000 吨、模具100 套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湖市众川机械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配件 1000 吨、模具100 套技改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平湖市众川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平湖市广陈镇广进路 8 号 1 幢底层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2日~2021年2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众川验收报告

众川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