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嘉兴市宝龙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周镇分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嘉兴市宝龙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周镇分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嘉兴市宝龙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周镇分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周王庙镇油车路32号-3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2021年3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嘉兴市宝龙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周镇分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意见
嘉兴市宝龙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周镇分公司竣工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