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星阁加油有限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1年03月08日 73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湖市星阁加油有限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湖市星阁加油有限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平湖市星阁加油有限公司加油站


建设地址:平湖市新埭镇新兴公路1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3月8日~2021年4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平湖市星阁加油站验收意见

平湖市星阁加油有限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