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尼得科仪器(浙江)有限公司 年增产电动机及组件10万台,读卡器5万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尼得科仪器(浙江)有限公司 年增产电动机及组件10万台,读卡器5万台项目
建设单位:尼得科仪器(浙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平二路 888 号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19日(20个工作日)
尼得科验收意见
尼得科仪器验收报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