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浙江欧亚美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卡盟拉美纳特板50万平方米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浙江欧亚美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卡盟拉美纳特板50万平方米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浙江欧亚美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平湖市新仓镇仓庆路1号二楼北侧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6月18日(20个工作日)
欧亚美验收意见
浙江欧亚美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