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欧亚美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卡盟拉美纳特板50万平方米项目(阶段性)验收报告公示
05月21日 09:02 40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浙江欧亚美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卡盟拉美纳特板50万平方米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浙江欧亚美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卡盟拉美纳特板50万平方米项目(阶段性)

位:浙江欧亚美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平湖市新仓镇仓庆路1号二楼北侧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6月18日(20个工作日)

欧亚美验收意见

浙江欧亚美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