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6.8 万吨生活用纸(脱墨再生浆)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6.8万吨生活用纸(脱墨再生浆)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老 07 省道南侧(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厂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26日(20个工作日)
验收意见
景兴纸业验收(脱墨技改) -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