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浙江乐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零售包装制品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浙江乐岁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新零售包装制品技改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浙江乐岁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金沙路588号2号厂房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18日(20个工作日)
浙江乐岁新材料有限公司验收意见
(浙江乐岁新材料有限公司)自主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