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浙江华锯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关键汽车零部件20万件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浙江华锯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关键汽车零部件20万件扩建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浙江华锯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2222号
公示时间: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22日(20个工作日)
验收意见
(浙江华钜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验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