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龙旺宠物用品(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宠物创意用品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龙旺宠物用品(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宠物创意用品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龙旺宠物用品(浙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工业园区,童车城路南侧、新衙线西侧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9日~2023年2月20日(20个工作日)
龙旺验收意见
龙旺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