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平湖市建力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新增淋漆、印花、真空镀膜工序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平湖市建力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新增淋漆、印花、真空镀膜工序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平湖市建力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三路158号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日~2023年3月1日(20个工作日)
平湖市建力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平湖市建力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