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地岛川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2年12月30日 589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浙江天地岛川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浙江天地岛川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浙江天地岛川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设地点:平湖市独山港区振港路东侧、海河路北侧

公示时间:202212月30~20232月2日(20个工作日)

天地岛川验收意见

天地岛川(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