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浙江奉天电子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浙江奉天电子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浙江奉天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平湖市新埭镇新南路398号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1月18日(20个工作日)
奉天电子验收意见
奉天电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