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奉天电子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2年10月20日 849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浙江奉天电子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浙江奉天电子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浙江奉天电子有限公司

设地点:平湖市新埭镇新南路398

公示时间:202210月20~202211月18日(20个工作日)

奉天电子验收意见

奉天电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