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海盐元恒喷塑有限公司年静电喷塑 50 万平方米机械配件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海盐元恒喷塑有限公司年静电喷塑 50 万平方米机械配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海盐元恒喷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 方家埭路83号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28日(20个工作日)
海盐元恒喷塑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海盐元恒喷塑厂三同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