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要求,对平湖普英特高层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6000台擦窗机和吊篮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平湖普英特高层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6000台擦窗机和吊篮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平湖普英特高层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振路111号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9日~2022年10月19日(20个工作日)
验收意见
平湖普英特验收报告(已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