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 嘉兴工厂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 嘉兴工厂项目
建设单位: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丰华路618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意见
尼得科盖普美汽车部件(浙江)有限公司嘉兴工厂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最终版)(1) -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