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长恒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个彩盒项目(先行)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长恒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个彩盒项目(先行)
建设单位:浙江长恒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平二路1838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1日~2021年2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浙江长恒包装验收意见
浙江长恒包装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