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诚裕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废旧金属3万吨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1年04月13日 72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湖市诚裕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废旧金属3万吨技改项目(先行)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湖市诚裕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废旧金属3万吨技改项目(先行)


建设单位:平湖市诚裕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林埭镇林中路 442 弄 2 号(平湖市森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内 2 幢 1 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3~2021年5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平湖市诚裕再生物资验收意见

平湖市诚裕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