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屹泓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充电器骨架500吨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2021年03月01日 75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湖屹泓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充电器骨架500吨项目(先行)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湖屹泓电器有限公司年产充电器骨架500吨项目(先行)


建设单位:平湖屹泓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平湖市新仓镇新庙集镇幸平路30号1楼北起第一间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2021年3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平湖屹泓电器验收报告

屹泓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