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嘉兴众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玻璃镜、10万件LED智能灯镜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嘉兴众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玻璃镜、10万件LED智能灯镜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嘉兴众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嘉兴市南湖区风桥镇莲花路北2幢底层西测厂房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嘉兴众想家居用品验收
众想家居用品验收意见